10日是第十二个世界预防自杀日。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数据,全球每40秒钟就有一人自杀,自杀死亡人数已超过战争和自然灾害致死人数之和。
心理危机干预是降低自杀率的重要途径。但受种种因素制约,我国心理危机干预自杀的机制仍不健全,志愿机构运行也是举步维艰。有关专家呼吁,为降低自杀率,应尽快将“心理救济”纳入社会保障。
南京每年接到自杀警情600余起
前几天,一名单亲母亲致电市心理危机干预中心主任张纯。这名母亲独自将女儿拉扯到18岁,为女儿办完成人礼后,她隐晦地和女儿表达“再见”,然后决定自杀。
她站在自家阳台上,向张纯哭诉自己遭遇的种种不公。张纯边听边安抚她的情绪。最终,张纯利用女儿对母亲的爱、对母亲的牵挂,成功劝说这名母亲打消了跳楼自杀念头。
“像这样的电话,我们每年要接到两三千个,有南京的,也有外地的。”张纯说。
来自警方的一组数据则显示,去年南京警方共接到自杀报警695起,今年以来类似警情411起。“每年自杀类警情大概都在600多起。”一名警方人士说。
“所有人在自杀前,都感觉遇到了生命中难以逾越的坎,自己不得不死。但即使如此,每个人仍处于生的欲望和死的诱惑互相交织的状态。”在张纯看来,无论是接听热线还是与警方联动赶到现场劝说自杀者,首先要做的是倾听、抚慰,让自杀者生的欲望战胜死的诱惑。
有一次,一名男子准备跳楼自杀,张纯接到警方通报,带着几名志愿者赶到现场。经过一番劝说,张纯等人猛地抓住这名男子,将他从高楼顶部边缘拉了回来。“他挣扎了几秒钟后,忽然瘫软在地,这说明他对活下来仍存欲望。”张纯说。
冲动型自杀者约占三分之一
根据我国公开的数据,2003年我国自杀人数为25万人,2005年这一数字攀升到28万人。此后,官方未再公布自杀人数。
我国自杀人群和其他国家自杀人群有明显不同。世界卫生组织分析报告显示,自杀是15岁至29岁人群死亡的第二大主要原因;70岁以上的人群自杀率最高;约75%的自杀行为发生在中低收入国家;在高收入国家,自杀的男性人数是女性3倍。
而在我国,自杀人群呈现农村高于城市、女性高于男性的特点。
“从人群分类上看,自杀人群中忧郁症患者约占60%,冲动型自杀者约占三分之一。”市脑科医院心理危机干预中心主任陈进介绍,忧郁症患者可以通过药物治疗、心理辅导等方式进行干预治疗;冲动型自杀者事前也会呈现特定的情绪反应,这就需要心理咨询专家及时介入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心理危机干预机制亟须健全
心理危机干预是有效降低自杀率的重要途径,但心理危机干预也面临如何健全机制、如何壮大组织等问题。
张纯负责的市心理危机干预中心是北京市注册志愿者最多的非政府组织,其经费完全靠自筹。“从2002年开始,我们的运作经费就一直捉襟见肘,每年企业赞助也就四五万元,勉强够租一间办公房而已。”他说,对有自杀念头的人来说,首先要有畅通、便捷的倾诉渠道,其次要有专业的心理辅导人员。由于经费缺乏,对志愿者进行专业培训就很难开展。
在陈进看来,随着心理危机干预需求日益增加,国家应从多方面健全机制。例如,加强识别忧郁症的宣传教育,消除有自杀倾向人群的羞耻感等;加强对农药、高层建筑楼顶等的管控,减少自杀者接触以上这些自杀手段;从专业角度提高医生、心理干预人员专业水平,提高心理干预的效果等。
世卫组织则呼吁,各国应根据自身文化和社会背景建立国家防范自杀策略,使防范自杀成为卫生、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司法等多部门协同应对的优先考虑事项。
据此,张纯建议,将“心理救济”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作为一种公共服务,由政府提供资金保障,使心理危机干预能够为自杀者提供更专业、有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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